WTO总理事会延长TRIPS卫生修订案的最后批准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27 10:54:15


  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修订案早在2005年就在香港部长级会议上获得了通过。然而,现在看来,让各国批准这一修正案却更为艰难。

  1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再次同意延长各国在国家层面采纳这一修正案的最后期限。这一期限在过去已经被延后多次,如今的最后期限是2013年12月31日。

  世界贸易组织一位官员透露,修订案需要该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而世界贸易组织维护的一份网络记录显示,目前已有约39个成员国做出了批准(欧盟算作一个成员国)。TRIPS理事会主席巴拉圭大使费德里科.冈萨雷斯(Federico González)11月30日对总理事会称,由于世界贸易组织现有153个成员国,因此需要有102个国家同意才能使这一修订案获得通过。

  现在存在争议的是对TRIPS协议规则的一处改动,针对的是某些国家因缺乏药品生产能力而无法利用TRIPS允许的强制许可机制生产专利药品的仿制版本供国内人民使用的情况。根据TRIPS协定,各国可以使用强制许可机制生产药品(大多数药品须专供本国使用),但随后,人们意识到这对于自身不具备制药能力、只能依靠进口的国家来说是有问题的,因此后来又制定了一项宽限规定,允许成员国应用强制许可机制生产药品用以出口到那些缺乏制药能力的国家。

  TRIPS协定在1995年生效。2001年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成员国通过了《TRIPS和公共卫生宣言》,其中有七段内容强调了灵活规定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时,有关出口问题的第六段事宜并未得到解决,这迫切要求成员国尽快拿出一个解决方案。

  2003年8月30日,针对TRIPS规则的一项暂行宽限条款得以出台,而2005年12月6日的修订案则使其成为了永久性方案——只要有足够的成员国批准。由于这一暂行条款现在仍然有效,因此可以说各国并没有多大动力通过这一永久性修订案。

  然而,鉴于这一修订案在推出8年后只被加拿大和卢旺达使用过一次,“第六段的解决方案”是否已经生效也成了现在各方讨论的话题。各方已经就这一方案为何没被多次使用给出了各种借口,例如流程太冗长,或者卢旺达并没有履行让该解决方案生效所必需的工作。

  世界贸易组织TRIPS委员会最近已经通过了延长各国适用这一修订案的最后期限。

  上周,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Pascal Lamy)在一个庆祝《TRIPS和公共健康宣言》签署十周年的会议上曾说,第六段宽限规定的存在对于发展中国家就价格和增加获取进行谈判是十分重要的。

  现在,批准这一修订案的成员国数量正以缓慢而又平稳的方式增长着,最新两个做出批准的国家分别是柬埔寨(11月1日)和巴拿马(11月24日)。其余的国家被号召履行同样的程序,但要在接下来的14个月、也就是2003年暂行宽限规定通过十周年时达到那么一个神奇的数字,也许还需要进行另外一番推动。

  此外,拉米在11月30日对总理事会说道,他认为旷日持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有望在最有希望的领域取得进展。(编译自知识产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