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果"状告"猕猴桃" 对方称商标与注册商标相似

发布时间:2019-08-08 13:58:15


今天,生产销售“奇异果”(猕猴桃)的新西兰泽斯普瑞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西树果品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万元人民币。
  泽斯普瑞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猕猴桃行销公司,产品销往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1998年开始,泽斯普瑞公司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在上海等地销售猕猴桃产品。同时,泽斯普瑞公司注册了商标“Zespri”及带有太阳光芒的图形,并用该注册商标配合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今年年初,泽斯普瑞公司工作人员在市场上发现,西树果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一种猕猴桃的商标“Znishio”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似,泽斯普瑞公司遂向工商举报。
  4月2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西树公司的销售点进行了行政查处,查获了大量带有“Znishio”的产品、包装盒及标签。此次查处后,西树公司依旧继续生产销售。8月30日,工商再次查获了百余箱带有“Znishio”标识的猕猴桃。
  泽斯普瑞公司认为,西树公司在其店招、名片、网页上印制和使用的标识,无论从整体部分还是主要部分,都与自己的注册商标非常近似,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认为西树公司存在侵权嫌疑,将其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西树公司辩称,公司使用的字符其实与泽斯普瑞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有着明显区别。至于“光芒”图示,因为属于代表猕猴桃的通用图示,并不能认作是泽斯普瑞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属图标,他人亦都可以使用。
  对于本案,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