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武汉爱婴蒙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20 22:35:15


&nbsp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武汉爱婴蒙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

&nbsp提交日期:

&nbsp2009-12-31 11:37:59

&nbsp湖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nbsp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nbsp民 事 裁 定 书

&nbsp(2009)武知初字第408号

&nbsp原告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383室。

&nbsp法定代表人周汉民,董事长。

&nbsp委托代理人顾永辉,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职员。

&nbsp被告武汉爱婴蒙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3#楼A座2301号。

&nbsp法定代表人周红,董事长。

&nbsp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爱婴蒙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无法找到武汉爱婴蒙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地为由,于2009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nbsp本院认为,原告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nbsp准许原告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nbsp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海美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nbsp审 判 长 孙文清

&nbsp审 判 员 万晓霞

&nbsp代理审判员 魏 兰

&nbsp二○○九年八月十日

&nbsp书 记 员 魏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