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RABIO”不是“RADO” 瑞士雷达表败诉商标案

发布时间:2019-08-30 14:37:15


  本报讯 (记者王阳)瑞士雷达表公司认定“RADO”与“RA-BIO”构成近似商标,。近日,市一中院一审判瑞士雷达表公司败诉。

  瑞士雷达表作为世界名表,其商标“RADO”闻名全球。

  1995年,哈尔滨市爱力士贸易公司向商标局提出“RA-BIO”商标的注册申请,并将其指定使用在手表等商品上。

  该商标获得审定后,雷达表公司认为两者之间构成近似。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均认为“两商标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雷达公司对此不服,起诉到市一中院。

  市一中院认定,两个商标文字构成不同,呼叫、外观上也区别明显,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驳回起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