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有哪些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01 02:24:15


  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问题的时候,,而此时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到具体的法庭进行受理。人民法庭也是有自己职责的,那么人民法庭职责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人民法庭的职责有哪些?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4、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

  5、、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6、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7、;

  8、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9、监督、;

  10、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11、、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2、、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13、;

  14、。

  就人民法庭职责来看,主要包括上述的一些内容。,实际履行的职责其实还是有略微不同的,因此就需要区分不同的人民法庭了解清楚他们所需要履行的职责是怎样的。

  二、

  1、立案

  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审判监督、法医鉴定等所有需要编案号的案件立案、登记编号、预收费用;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审理督促程序案件;办理公示催告;督查审判庭办案审限。

  2、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具有管辖权的一审各类公诉案件和自诉刑事案件。

  3、民事审判庭

  审判一审婚姻家庭类案件,审判继承析产、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损害赔偿、有关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权等案件,并指导本院各基层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

  4、行政审判庭

  审判一审行政案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5、审判监督庭

  复查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

  6、执行庭

  依法执行由一审管辖并制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7、基层法庭

  审判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立足审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