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的意义及方式- 毕志荣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5 08:25:15


认定驰名商标的意义及方式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商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其目的用来标识产品或服务的来源,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意味着企业的服务、产品质量、企业的信誉都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同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本身,也会让广大的消费者更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的认同度,增加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品牌效应。
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上讲,经营企业就是在经营品牌,企业每生产一个高质量的产品,每给提供次优质的服务,每做一次广告都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品牌知名度,赢得了品牌也就赢得了市场中的竞争。而驰名商标正好是一个企业知名名度和美誉度的集中表现。
从企业资本运作的角度上讲,企业品牌知名度的增加,也就意味着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增加,从一个红塔山的商标就价值几百个亿,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知名品牌的重要性,获得一个驰名商标的认定,也意味着企业获得了一项巨大的收益。
不仅如此,企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后,还可以获得一般商品不能享有的特护保护,既可以商标的专用权和禁用权扩大到其它非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企业因为他人榜名牌而受到影响,有利于企业保护和推广自己的品牌。
结合以上几点,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对企业以下四个方面的显著意义:
(一)巨大的经济效益。
驰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是依法律程序经权威部门认定的。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将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领先优势。
(二)企业无形资产大幅度增值。驰名商标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三)驰名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
1、保护范围扩大。即不仅在该商标核准注册的范围内保护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还可禁止他人在其他有一定关联性的领域擅自使用该商标。这样就能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车”,防止将企业的品牌淡化,同时为企业在时机成熟时采取多元化发展、在多个生产和服务领域广泛使用核心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2、保护力度加大。在对抗商标恶意抢注、对抗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服务商标的影响和在近似商标的认定等方面都将得到更大力度的保护;
3、保护领域增加。不仅仅在商标领域进行保护,在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其他领域,中国驰名商标仍可得到更多的保护。这就会更加突出该商标的显著性,使商标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四)获得更多政府政策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纷纷把所属地区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作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我省对中国驰名商标也采取了大力支持的态度,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将得到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
二、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如前所述,当今的市场竞争从本质上讲就是品牌的竞争,拥有高知名度的商标,也就拥有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并克敌制胜的法宝。因此,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无需多言。
从现实意义上讲,认定驰名商标也面临难得的有利时机:
首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商标战略工作,不久之前专门召开了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省政府近期还将下发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商标战略的工作意见》,对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特别是对争创驰名商标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具体的鼓励扶持政策;
其次,认定驰名商标,事实上是一种商标市场价值的法律评估而不仅仅是获得的一种荣誉,必将带来商标价值的大幅提高,从而也将大大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增加企业上市的砝码;
第三,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将带来商标的溢价价值,这与公司上市发行股票获得溢价收益是一脉相通、并行不悖的。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及途径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目前我国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行政程序,认定机关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一种是司法程序,。,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二)行政程序中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1、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州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以上三种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中,第一种途径的认定时间较快,按规定是半年内,实践中一般不会超过一年,缺点是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或服务商发生的与自己已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案件不是经常发生。但操作中有一定的空间和灵活性;第二、三种途径严格按照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的程序,故一般时间较长,即便有加快的诉求也不会少于一年。同时符合法律条件的异议、争议案件更具随机性。因此,从目前全国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都是采取第一种途径。
(三)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应注意的问题
按照《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工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1、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州市工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省工商局,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程序及时作出处理。
(四)提交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申请人主体资格
2、申请认定的商标、商品或服务
3、案件材料
4、商标知晓程度材料
5、商标最早及持续使用的材料
6、商标宣传情况材料
7、主要经济指标材料
8、行业排序情况证明材料
(五)司法程序中对驰名商标认定
1、

2、认定前提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确认侵权,必须认定涉案商标驰名,
3、可以在司法程序中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
(1)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
4、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应注意的问题
(1)选择适当的侵权案件
(2)驰名及侵权材料的准备
(3)合理规划
总之,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案件的选择、材料的准备及认定部门的认同。企业在准备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利用现有的资源做一个合理的规划,只有充分的准备,才能既让自己的商标能够驰名,也能让企业闯品牌的活动更加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