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程序有哪些步骤

发布时间:2020-07-19 08:58:15


  调解是解决问题纠纷最恰当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比较文明的方式。那么,法庭调解程序有哪些步骤呢?法庭调解有哪些作用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法庭调解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调解规定》,调解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之前进行,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根据《民事调解规定》,。调解的进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离婚案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参加调解,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应就离与不离问题出具书面意见。

  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当事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调解规定》第1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三)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二、

。就有关调研来看,审前调解和简易程序中的调判结合,可以较大地提高发源地审判工作效率,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其次,调解有利于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保证社会稳定。、司法程序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还在于很多纠纷本身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会造成法律适用方面的极大的不统一和不确定的结果。,将一部分棘手的纠纷“彻底”处理掉,不仅能够减少社会的指责,而且能够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然而在审判方式改革中不断深化的今天,、弱化调解”的改革思路,片面强调快审快结和当庭审判率,重判决与轻调解的倾向已经显露。法官在审判案件中注重的公开、公正、高效,和风细雨、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逐渐被忽略,民事诉讼调解率大幅度下降,而高判决律所引起的上诉多,申诉多,,、办案社会效果差的不满情绪,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三、

,,由此达成的协议,。所以调解与当事人和解有显著区别。和解,是在没有第三者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所达成的协议,它是双方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在民事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和解有两种:

  1、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民事争议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和解;一是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达成的和解。

  2、,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调解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它同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调解又有区别。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人民委员会的调解,属于诉讼外的调解。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行使国家审判权。所以,。仲裁调解协议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强制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其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行政调解协议,,法律领有规定的除外。,,具有给付性内容的判决,一方履行义务,。

,要遵守适当的法律调解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对待、处理问题。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法庭调解程序有哪些步骤。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