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对簿公堂为品牌

发布时间:2019-08-12 11:43:15


  一样的“老百姓”店名,一样的装潢,可一个是卖药的一个却是卖粮油的,这难怪让很多老百姓糊涂。近日,商标知识产权案件,即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诉长沙市开福区老百姓粮油商行商标侵权纠纷案。长沙中院经审理,认定湖南老百姓大药房所持有的“老百姓”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长沙市开福区老百姓粮油商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老百姓”商标权的行为,并承担诉讼费用共计1400元。
  据记者了解,湖南老百姓大药房成立于2001年10月。在“看病难,吃药贵”的特殊时期,老百姓大药房冲破“虚高”药价的潜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高举“比国家核定零售价平均低45%”的降价大旗,首开全国“平价大卖场”经营模式之先河,并首先开始了平价大药房跨省连锁之路。老百姓大药房所到之处,坚持低价不动摇,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引发了行业颠覆式的震动和药店、医院药价的普遍下调。
  随着“老百姓”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各种假冒侵权和傍“老百姓”名牌的案例也纷纷出现。老百姓大药房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6年4月中旬,湖南老百姓大药房接到不少咨询电话,问他们是否开始卖油米酱醋了,是否可以进它们的货,或要求买点货。湖南老百姓大药房经过一番调查,惊讶地发现长沙市开福区一家卖油米酱醋的老百姓粮油商行,其使用的名称、招牌、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广告与老百姓大药房所使用的一模一样,难怪造成很多消费者误解。
  “尽管我们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于2005年2月成功注册了商标,但仍然有不法企业给我们造成负面影响。”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愤怒地说。据了解,早在2005年,就有湖南省、福州和贵州的大药房谎称是“老百姓”的分支机构进行宣传与销售。同年江西宜春假老百姓大药房出现的“问题钙”事件以及南昌假老百姓大药房被查出不合格保健品等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轩然大波,社会舆论议论纷纷,给“老百姓”企业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好老百姓大药房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增加市场对”老百姓“品牌的认可、认知与信心。”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2006年6月,,该公司系从事药品销售的连锁零售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即以“老百姓”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和服务商标,并且该商标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极高的美誉度,已完全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属于驰名商标。老百姓粮油商行则是一家从事粮油食品销售的零售企业,其以老百姓大药房享有专用权的“老百姓”注册商标作为自己企业的字号,并作为其服务标志突出使用。老百姓粮油商行的行为容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提供者产生误认,从而损害了原告的商标权益,构成了商标侵权。。
、老百姓粮油商行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举证质证的情况,将本案争执的焦点问题归纳为:商品销售活动能否注册和使用商标;本案中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原告的“老百姓”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
  有关专家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相关公众对该驰名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基于原告自2004年开始至今,年销售收入即位列中国连锁药店百强榜全国第一名、投入广告的巨额费用、原告开始使用“老百姓”商标的时间以及多次受到他人恶意假冒的事实,,符合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条件,应认定为驰名商标。

时间:2007-5-31
记者:梁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