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知名品牌服装的相关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14 14:25:15


  核心提示:现在假冒名牌,傍名牌的事情已经见惯不惯了,公安机关对这类假冒伪劣产品等严打严抓,却依然屡禁不止。这不,小编获悉,日前,公安机关又破获了一起涉嫌假冒ZARA品牌服装的非法加工生产地,货值高达9万元。以下是小编带来的相关报道。

  近日,李小姐向秦淮区工商分局投诉称,怀疑买到了假冒的ZARA品牌服装。执法人员顺藤摸瓜,一举查获400余件、货值9万余元的假冒ZARA品牌服装。

  ZARA是来自西班牙的快速时尚领导品牌,颇受年轻一族喜爱。李小姐说,她和朋友无意中在中华路发现了一家销售标示为ZARA品牌的服装店,价格竟然只要正品专卖店的一半。店主称,这是他们走特殊关系从代工厂拿到的尾单货,绝对正宗。李小姐觉得捡了大便宜,先后多次在该店购买衣服。但后来有朋友提醒李小姐,她在专卖店买的一件同款衣服和李小姐买的在细节处有差异,李小姐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调查后发现,该店所售“ZARA”服装全部是从义乌等外地大市场批发来的仿冒品,至案发时销售额已达10余万元。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制造、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仿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或仿造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或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阶段性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它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此种行为也触犯了法律,必受到法律的制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惩处的相关法律

  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对消费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该民事责任的一个总则性的规定,《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又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者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质量法》第44条同时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同时规定了惩罚性双倍赔偿原则"经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以上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对消费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对被假冒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了制售假冒伪劣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即其他生产者、经营者的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此种损害赔偿的范围“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