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什么途径解决?

发布时间:2019-08-06 17:54:15


</script>   根据《商标法》第53条的规定:“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民事诉讼法》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