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1-19 00:25:15


问: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怎么办?

答: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