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04 16:49:15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制度自建立以来,在平衡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专利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建立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制度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减少司法和行政程序中不必要中止的实用新型侵权案件产生,进而缩短实用新型侵权案件的审理期限。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制度已经对此发挥出突出的作用。

  2002年和2003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因被告在答辩期限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诉讼的明显减少,而且这种趋势在随后的年份中仍然保持。

  其次,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业性检索报告,其围绕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范围,有针对性地对现有技术进行较为全面的检索,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是否符合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等规定的结论,使得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已经成为证明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性的初步证据,专利权人据此能够较为准确地了解其专利权的真实状况,合理地预测其行使权利的前景并相应地调整策略。此外,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也有助于减轻涉嫌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