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申请实用新型申请专利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19:17:15




A 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符合要求即可授权,申请人可在申请前进行检索来避免重复授权申请。

B 办理手续

一、需提供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设计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盖公章或签名)。

三、提交一份技术交底书,该技术交底书应包含下述八个部分内容:

本发明创造(产品)的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现有技术情况 (存在的缺陷)

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及发明要点(改进之处)

改进之后获得的有益效果

附图及其简要说明

实施例

注:申请实用新型的,必须有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指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形象地理解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注:1、凡专利第一申请人的地址在上海市(指企业)、户籍在上海市或具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专利申请费、专利授权费用(含专利登记费、印花税、授权当年年费)可申请专利费用资助,我方帮助办理。2、申请人是单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企业亏损证明,官费可减缓70%;申请人是个人的,官费可减缓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