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 【1985-09-10】

发布时间:2019-08-31 04:07:15


、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 【1985-09-10】

--------------------------------------------------------------------------------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5-09-10
【生效日期】1985-09-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
的微生物菌

(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1985年9月10日)


一、外国申请人向我国提出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申请,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交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藏的,应事先由其委托的涉外专利代理
  与人、环境卫生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与动物、植物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农牧渔业部审批;与人畜共患性疾病有关的,。审批单位一般应在收到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申请后一周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审批单位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条例进行审批。对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进口时,要求包装绝对安全,不得造成污染。


三、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时,应向审批单位提交申请入境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用途,对人和动植物有否危害等简要资料。


四、经审批单位同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方可通知外国专利申请人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寄入我国或携带入境。进口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应将外国委托人的有关证明及审批单位的许可单向进口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接受报检后,应及时查检,放行。若发现进口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与证件不符,或包装不符合要求,即予以退回或没收销毁。


五、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保藏单位应对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妥善保藏,确保安全,严防扩散。


六、任何人要求获取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样品供国内使用的,除按中国专利局《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办理外,。



相关知识

  • 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全文2016
  • 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全文
  • 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全文
  •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全文
  • 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相关问答

  • 朋友假冒专利,我想知道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有哪些? 4个回复
  • 想申请专利,但是专利有期限?专利为什么有期限? 2个回复
  • 专利审查时只审查在此专利提交之前的相关专利么 5个回复
  • 专利法专利问题 7个回复
  • 专利被人侵权了,请问专利侵权如何赔偿 4个回复

热点聚焦

专利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标准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规定
发明专利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范本
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
怎么判定外观专利侵权

网友关注

  • 专利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标准
  •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规定
  • 发明专利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范本
  • 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

网站声明: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联系我们]

热门文章

法规推荐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 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二)
  •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手机百度扫一扫
关注“熊掌号”

热门找律师

热门区县律师

热门法律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乌鲁木齐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西安律师
  • 石家庄律师
  • 南京律师
  • 东莞律师
  • 济南律师
  • 合肥律师
  • 南昌律师
  • 天津律师
  • 成都律师
  • 重庆律师
  • 郑州律师
  • 台州律师
  • 武汉律师
  • 温州律师
  • 太原律师
  • 昆明律师
  • 大连律师
  • 深圳律师
  • 沈阳律师
  • 宁波律师
  • 长沙律师
  • 北京律师
  • 上海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杭州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
  • 广州律师
  • 宝鸡律师
  • 承德律师
  • 贵阳律师
  • 银川律师
  • 常州律师
  • 临沂律师
  • 南充律师
  • 青岛律师
  • 唐山律师
  • 潍坊律师
  • 西宁律师
  • 襄阳律师
  • 宿迁律师
  • 淮安律师
  • 沧州律师
  • 三亚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恩施州律师
  • 芜湖律师
  • 山丹县律师
  • 桐庐县律师
  • 河池巴马律师
  • 永康市律师
  • 商丘民权县律师
  • 通江县律师
  • 惠东县律师
  • 洪山区律师
  • 泰和县律师
  • 江阴律师
  • 容县律师
  • 寿光市律师
  • 余干律师
  • 新罗区律师
  • 惠城区律师
  • 鸡冠区律师
  • 宁海县律师
  • 晋江律师
  • 固安县律师
  • 天宁区律师
  • 武冈市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香河县律师
  • 延边州律师
  • 张家港市律师
  • 新县律师
  • 永城律师
  • 社旗律师
  • 增城区律师
  • 临海律师
  • 2018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 二套房政策贷款条件
  • 伪造死亡证明怎么处罚
  • 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的流程
  • 侵权纠纷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 农村养老保险补助政策
  •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 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 土地他项权证的主要类型
  •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 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
  • 新农保养老金怎么算
  • 残疾人优惠政策
  • 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
  • 男职工二胎陪产假多少天
  • 离婚案件管辖
  • 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
  • 罪刑法定原则
  • 职业病赔偿项目
  • 自首的法律依据
  • 裁员补偿标准
  • 诉讼费计算公式
  • 赠与协议怎么写
  • 身份证补办要多久
  • 酒驾撞死人判刑
  • 房屋拆迁
  • 合伙企业
  • 合伙纠纷
  • 民事责任
  • 追诉
  • 最高额抵押
  • 房屋拆迁程序
  • 房产证办理
  • 劳动争议管辖
  • 律师仲裁代理
  • 无因管理
  • 清算程序
  • 外商投资
  • 催收流程
  • 呆账处理
  • 呆账核销
  • 税务登记
  • 残疾人评定标准
  • 数罪并罚
  • 抢劫罪
  • 辩护人
  • 一级医疗事故
  • 投标书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 征地拆迁补偿
  •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 证券交易费用
  • 著作权侵权索赔
  •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15

15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82

覆盖82个法律专业领域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000,000

每天为全国近100万互联网用户

提供各种类型法律知识查询服务

我是公众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律师注册加盟合作在线支付

400-678-148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手机百度
扫一扫关注

版权所有 2005-2019 粤ICP备10231287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