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四)

发布时间:2019-08-05 23:05:15


1.在电子申请请求书中,什么是申请人的用户代码?是否为必填项目?

用户代码是指申请人的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代码。

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电子申请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应当是有效的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并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作为提交电子申请的申请人用户代码,其他不作为电子申请提交人的申请人,即使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不填写用户代码。已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不填写申请人的用户代码。

2.对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分案申请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原案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

对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的分案申请,申请人一般不需要提交原案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或者原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副本等。审查员认为需要的,将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

3.以电子申请方式请求费用减缓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申请人在提出电子申请时,请求费用减缓并按规定需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未提交电子扫描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以电子申请的方式请求费用减缓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的,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并勾选相关声明后,无需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件。

4.提交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电子申请,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包含相关内容的光盘或软盘?

对于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电子申请,申请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符合规定格式的序列表,不需要提交包含相关内容的光盘或软盘。

5.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的说明书,是否需要标注段落编号?

对于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专利局相关人员首先将PDF或MS-WORD格式文件转换成TIF格式的图形文件后,然后和纸件文件一样由知识产权文献出版社通过OCR技术进行代码化加工,将TIF格式文件转换成XML格式代码文件。因此,以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说明书,不需要在说明书中添加任何形式的段落编号。

6.在一个电子申请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能否同时包含MS-WORD或者PDF格式的文件?

对于同一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以导入MS-WORD或者PDF格式文件的方式制作申请文件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文件格式进行编辑和提交,即同一个案卷中不能同时包含MS-WORD或者PDF格式的申请文件。

7.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编辑器制作XML格式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对图片格式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编辑器制作XML格式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使用的图片格式应当是JPG格式或TIF格式;外观图片或照片大小应当不超过150mmx 220mm;图片或照片分辨率应当在72dpi~300dpi范围内。

8.电子申请的证明类文件是否需要提交证明文件的纸件原件,目前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专利电子申请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办理电子申请各种手续时,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应当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可以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审查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上述规定于2010 年8 月16 日已正式实行。(关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