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最高可处十万元罚款

发布时间:2019-08-28 00:17:15


本报讯 《重庆市专利条例》有望明年出台。前日,市知识产权局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市民可到该局的网站(www.cqipo.gov.cn)查看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记者从该征求意见稿上了解到,市政府将设立经常性专利专项资金,为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提供经费资助,支持专利国际申请和国际专利工作交流与合作等,同时还对举报专利违法侵权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各区县也将逐步设立此项资金;
对那些重大发明创造、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专利项目,或者是为专利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设立重庆市专利奖,以奖励他们的劳作和智慧贡献。
有奖必有罚,保护专利也不例外。对于一般的专利侵权纠纷,主管部门查实后,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没收侵权产品和用于实施侵权行为的专用设备,最多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假冒他人专利,,侵权人照旧继续侵权的,或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公告,仍然不听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10万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市专利管理部门还将建立假冒他人专利、故意实施专利侵权行为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开。

新闻背景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直辖前,我市每年的专利申请量不到1000件,而近三年来,每年的申请量都超过5000件。与此同时,保护专利的意识逐渐增强,力帆集团一年的专利申请1000余件。
专利申请增加,纠纷和官司也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涉及专利方面的官司,每年增长的速度在30%以上。
虽然国家颁布了专利法,但不能完全适应我市专利发展的需要。今年6月,我市相关部门启动对专利的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