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明专利可获资助及奖励

发布时间:2020-03-10 00:34:15


  重新修改的《南宁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并于本月起施行。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内的法人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南宁市行政辖区的个人,均可申请资助或奖励。

  按规定,资助及奖励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单位的资助2000元/件;个人的资助600元/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单位的资助500元/件;个人的资助200元/件;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单位的资助200元/件;个人的资助100元/件: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属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增加资助金1000元/件,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增加资助金600元/件,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增加资助金300元/件;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奖励1000元/件;属于美国、日本和欧盟授权的,奖励3000元/件。同一发明专利获得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按最高标准只奖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