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举报卖盗版碟有望获奖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27 08:24:15


  《昆明市“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4日将举行听证会。凡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昆明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本市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活动,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由此破获有关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将可获得数额不等的现金奖励。

  该暂行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具体奖励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举报并查获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含一条双头,下同)奖励5至10万元;举报并查获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2至4万元予以奖励;对举报并查获非法录音、录像带生产线,按每条非法生产线变价收入的5%至6%给予奖励。

  对举报并查获走私、运输、储藏、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按照收缴数量、评估价值大小和案情轻重给予奖励:收缴数量在1000至5000张(盒)的,给予1000元以下奖励;5000至10000张(盒)的,给予3000元以下奖励;10000张(盒)以上的,给予10000元以下奖励。

  对举报并查获非法书刊1000册至5000册的,依据其评估价值大小和案情轻重,给予2000元以下奖励;5000册至10000册的,依据其评估价值大小和案情轻重,给予4000元以下奖励;10000册至50000册的依据其评估价值大小和案情轻重,给予8000元以下的奖励;100000册以上的依据其评估价值大小和案情轻重,给予10000元以下奖励。

  对举报并查获出租和营业性放映色情、淫秽音像制品的,酌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对举报并查获销售色情淫秽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数量,在200盘以上的,给予500元以下的奖励。(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