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船舶融资租赁法律与操作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8 00:52:15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国内航运业的大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国内航运业的积极性高涨,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更加多元化,船舶融资租赁应运而生并发展迅速,正逐渐成为船舶融资领域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加强对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的管理,规范租赁行为,促进船舶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船舶融资租赁法律与操作实务研讨会”。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船舶融资市场发展现状,船舶融资租赁市场机遇,我国融资租赁政策解析,我国目前融资租赁税收政策改革要点;

2、船舶融资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船舶融资租赁模式探讨,船舶融资的项目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

3、“建造中船舶”的物权问题,船舶融资租赁中的在建船舶所有权问题,船舶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作为船舶所有权人所面临的特殊风险;

4、船舶建造和融资所涉及到的具体司法判例、常见法律文书、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

5、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适用研究,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创新与风险管理;

6、租赁公司市场准入问题和最新政策解读,;

7、国内外银行、制造商、船东和租赁公司合作的模式和经验介绍,船舶融资租赁企业取得的成就及利用融资租赁的经验交流与研讨。

二、主讲嘉宾

、交通运输部、中国银监会等相关部门领导;金融界、租赁界高级专家,成功利用融资租赁发展的厂商代表,国内外租赁专家等,以讲座、演讲、研讨、交流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拟邀专家主要有: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树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司相关领导

中国银监会相关领导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相关领导

中国海运总法律顾问, 沈满堂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船舶飞机融资处处长 张赫

挪威银行、瑞典银行船舶及出口融资部相关负责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船舶融资部相关负责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主任、教授 史燕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圣平

屈延凯

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烽

三、参加对象

各港航局、海事局、、各船舶运输企业主管经营领导、业务经理和法律顾问,各船舶贸易公司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各海事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及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2008年09月12日-15日 上 海(12日报到)

五、报名方法

会务费1180元/人。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报销票据。报名参加学习的同志,请将报名回执表至少提前8天传真至会务组。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收文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将在开班前6日内寄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时间、地点与接站安排等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00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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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船舶融资租赁法律与操作实务研讨会

报名回执表

经本单位研究,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区号)

传 真

姓 名

性别

单 位 名 称

职务/部门

电 话

备 注

备注:本培训班由北京中经联技术培训中心承办。此表复制有效,请将此表填好后传真至会务组:

电 话: 010-80889360、80889369

传 真: 010-80889369 联系人: 李 丹  


(编辑:中国专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