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专利地方性法规出台

发布时间:2019-08-04 19: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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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姝颖)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专利工作,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条例》将于2007年9月15日起实施,这是重庆市第一部专利地方性法规。
 据悉,《条例》的出台,是重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加强专利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执法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促使重庆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注入新的活力。
 城市专利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据统计,2006年国内GDP排名前10位的省份中,有7个都处于该年专利申请量排名的前10位。重庆直辖以来,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度增长,2006年全市专利授权量达4590件,与1997年相比,增长13.54倍。为早日进入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行列,“十一五”时期,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鉴于此,《条例》第一条,将“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确定为立法宗旨之一,并确定了政府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据了解,该《条例》的主要特色是制定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设立了专利专项资金,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取得、专利信息的传播、专利技术的孵化转移和产业化,从财政投入上给予资助、扶持和激励;明确了专利管理人员职称评定;提高了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