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公众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0-06-01 22:17:15


2000年,第三十五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了由我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提案: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从此,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以树立大众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第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我国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保护意识现状如何?为此,本报教科文部和有关部门在北京市内组织了一次随机采访,共随机采访100名市民。结果显示:我国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保护意识还存在不少差距。

  知识产权了解不详 相关知识关注较少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大妈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她知道买卖盗版书籍、光盘,抄袭文章这些事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但平常对这些知识了解不多。

  在对知识产权了解状况的调查中,68个人表示只是听说过知识产权的某些信息,所以略微了解一些。而10个人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一无所知。在记者列出的商标,个人著作,音像制品,专利产品,网络域名,集成电路,产品包装等7项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中,选择了个人著作的受访者人数最多,有92人,其次分别为商标、个人专利、音像制品。7个选项,能指出4项或更多的选项是保护范畴内的共有75人。

  被采访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关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仅占15人,而16人从不关注知识产权。同时,只有40人知道知识产权日是每年的4月26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对此分析认为,我国大众目前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还不够,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现状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比较抽象,很多内容只能用语言来描述,因此会让公众产生畏惧感。而我们在平常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大多都集中在知识产权日这样的特定时期,很难常规化,日常化,因此民众对知识产权了解不多,是存在客观因素的。他认为,目前我们最好从告诉公众什么行为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被侵犯,应该如何寻求帮助等方面入手,进而广泛普及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

  产权意识比较薄弱 误解侵权判定标准

  受访者被问及生活中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时,近两成公众认为自己的生活中从来没有发现过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发生。而32个人坦白地表述,即使有这些现象,自己也不知道。

  正在从事保险行业的周艳说,保险业与知识产权的日常联系并不多,而且她的生活很平淡,既不需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来图利,自己也没有什么东西需要知识产权来保护。“因为自己平常也不太关注,好像没有遇到过什么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事情。”

  姚欢庆在谈到当前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现状时,颇为无奈地说:“时下,我国公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存在一个误区,即只要自己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就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法律上判别侵权与否的标准并不在于是否获得利益,因此很多人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而浑然不知。”由于我国公众长期以来过于强调权利的保护,却不太重视义务的履行,因此我们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民众对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比较薄弱。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韩赤风介绍说,尤其在网络时代,人们从网上下载音乐、影视、软件等都已经形成了日常习惯,因此很少考虑其中作者的脑力劳动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他指出,由于在我国开始实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时间只有10多年,因此很多方面不是很完善,民众对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这些背后都存在着一定的客观因素,需要我们在宣传、执法等诸多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产权获知途径单一 过于依赖媒体报道

  在了解知识产权的途径采访中,有72名受访者选择了通过媒体报道来获取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远远高于选择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与他人交谈和司法听证等途径的人数。

  “由于大部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例相对比较抽象和单调,很难像刑事案件那般曲折离奇,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所以即使媒体经常报道知识产权,也很难吸引起观众的关注。”姚欢庆分析道。

  因此,在北京市内一家化工企业单位上班的赵树怀也向记者抱怨,他都是通过看电视和读报纸来了解身边大事。但现在在媒体上很少有与知识产权相关方面的报道,即使有也很笼统,所以他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感觉挺少的。

  姚欢庆认为,过于依赖从媒体报道中来认识知识产权,这是不正常的。在欧美很多国家,宣传知识产权并没有全部落在政府和媒体身上。“很多民间组织自发地向公众散发各种宣传知识产权的小册子,内容活泼,通俗易懂,如此便很容易就把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输入到民众大脑中,效果非常不错。”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郑胜利认为,媒体报道知识产权应该更多地集中在公众感兴趣的方面。在报道专业性较强的案例时,可以邀请专家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由此引导公众更多地关注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