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28 12:34:15


国知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工作原则、、、、中心的建设与运行,以及监督管理、。

  《意见》规定,、积极推进,整合资源、协调运行,公开公平、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援助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中国公民与法人,或者是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地,或对方当事人住所地、。知识产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符合《意见》规定条件的,。,同时递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援助对象属于经济困难的,应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针对中心的监督管理问题,《意见》指出,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中心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对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工作,通过培训等方式,。,建立对中心的指导、监督、规范和扶持机制;组织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中心,在海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开展相应工作;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总结部署,对工作突出的予以重点支持;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违章运行的停止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