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华在印度争取抗癌药物专利失利

发布时间:2021-02-01 18:59:15


诺华(Novartis)的著名抗癌药Glivec,将不会获得印度的专利保护。专利和商标争议的最高机构印度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裁定该药物缺少创新性且患者每月高达12万卢比的费用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太过昂贵。“任何被授权的专利拥有如此高的垄断价格的话都是违反公共秩序的。”裁决中如是说。

  这一裁决使这场瑞士跨国制药公司和印度政府之间长达3年的专利之争落下帷幕。

  印度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委员,包括主席ZS Neg和技术委员PC Chakraborti认为, 根据印度专利法第3部分d条款的规定,试用版的结晶药物不能获得专利,因为相比之前的药物其不具备显著的更强的药效。委员在6月26日所做的结论中认为,这个在其他40余个国家中获得专利保护的药品在印度将不适用。

  诺华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回应:我们很高兴,印度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承认我们的专利申请符合所有的国际专利标准。但遗憾——语气不要太强噢)的是,委员会坚持第3条d项下的反对理由,一项印度专利法特有的条款,而这将会继续阻碍药物领域的创新。

  诺华称他们对印度的专利制度表示担忧,并正在寻找一种能够支持药物领域创新的体制。“我们正在研究这一决定,而且也在寻找多种对我们有用的选择。”诺华公司说。

  癌症患者援助协会(在反对过该专利申请)的执行主任Shubha Mudgal,认为这一里程碑的裁决对于患者来说是一个胜利,因为它在印度创造了一个先例,使得重要药物维持在一个可接受的价格。

  专利专家Shamnad Basheer在其博客spicyip中说,根据第3条(d)项规定,如果一个发明用于商业目的且违背公共秩序,或者会引起道德危机或者会对人类健康、动物和环境造成伤害,那该发明就不能被授予专利。(编译自Business Standard)

转载自: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