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出台《细则》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可获补贴

发布时间:2021-01-12 16:27:15


4月召开的浦东专利工作推进大会上,相关部门正式公布了《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凡注册在浦东,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都可申请享受。
  《细则》规定的资助范围分为五类。中国专利资助方面,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可申请每件3000元的费用补贴,获得授权后可再获得2000元的补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在获得授权并投入实际使用后,将分别给予每件2000元和800元的补贴;经新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每年一届专题活动中的发明创造,还可获得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具体额度为:发明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500元/件、外观设计最高不超过500元/件。

  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方面,申请PCT专利的,给予每件1万元的费用补贴;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的,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同时,如企业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培育试点或浦东新区专利试点、上海市专利试点或荣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还可分别申请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或30万元的资助。已被批准为市专利培育试点或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助的企业,在升级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还可按资助额的差额部分给予经费资助。

  此外,中小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可申请20万元的资助;实施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根据专利数量和缴税数额,可分别申请10万元至20万元的专利实施奖励,其中包括对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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