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出台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18 10:25:15


日前,汕头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汕头核心竞争力,制定出台了《汕头市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10年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工作意见》共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总结了近年来汕头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概况,阐述了新形势下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意义,强调要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重点,坚持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坚持体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坚持政府引导、科学管理、完善市场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全面提升汕头产业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把汕头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强市,使知识产权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主要从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营造良好知识产权发展氛围等6个方面,提出了39项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工作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由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和评估,适时将评估意见报市政府。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工作推进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工作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