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9-08-17 15:32:15


国知网讯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公布了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这标志着全国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已正式启动。

  全国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以两年为一个创建周期。预计2009年1—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统一组织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验收。对验收达标的单位授予“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称号。

  《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支持措施、组织实施、安排进度六方面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规定,全面提升创建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通过两年的创建工作,力争成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在创建工作期间,创建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的利用;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创建工作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信息利用、人员培训、专利战略研究、咨询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建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家会诊机制,根据创建单位的需要,并配合国家重要产业相关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选择若干创建单位,对其知识产权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诊断和咨询等工作。

  《方案》的制定是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在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优秀的企事业单位,在全国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力带动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