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繁多 迷雾重重:看国外厂商专利战术“秘诀”

发布时间:2021-03-27 18:10:15


DVD、打火机、摩托车……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众多领域频频“中弹”,遭遇了国外同行业巨头发起的“专利大战”。然而,在知识产权专家、,这不过是国外企业运用专利战略与我国企业进行“商业游戏”的开场白。他提醒国内众多企业注意,国外大厂、技术联盟对中国企业发动专利战的花样繁多,需要小心应对。 找寻标靶,各个击破   “外国大厂或者技术联盟往往对国内不同厂商先后发动专利战,而且打击强度各有不同。”什么样的企业会最先成为被打击的对象呢?邓军指出,一般情况是:市场占有率越高、越跟随主流技术、专利筹码越低的中国企业将越早遭遇专利战。“如果这个厂商的外国竞争者占有的市场份额较大,那么外国厂商往往会就部分配件使用的专利征收天价的使用费,或者完全拒绝签发许可。其目的是逼迫此厂商完全停产,退出市场。相反,如果外商占有的市场份额不太大,那么外国厂商往往愿意签发许可,征收一定的使用费。” 指控侵权,饱和敲诈   “国外大厂、技术联盟往往不指出哪家厂商的什么产品侵犯了它们的哪项专利的哪个权利要求,而是把生产某项产品可能用到的数百、数千项专利列出来,说某企业的产品肯定侵犯了其中的某些专利,否则不可能生产出相关产品。”邓军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遭遇的专利战往往有敲诈的成分。然而,在目前的格局下,这种敲诈很难遭到有力的反击。   “根据以上侵权指控,国外大公司会在海关交担保金申请扣押来自该企业的进口产品。因为企业一般没有时间、,往往被迫参加专利付费谈判。谈判也不分析厂商具体侵犯了哪些专利的哪些权利要求,更不分析厂商使用的自有技术的含量,而是把侵权当成一个事实并仅仅讨论厂商应当就每件产品支付多少专利费,或者把总售价的百分之几当作专利使用费。” 订单剥削,一手遮天   产品质量高、生产成本低……当我国许多企业还以成为国外大厂生产基地而沾沾自喜的时候,邓军提醒说,要谨防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生产订单中隐含的“剥削”。   “国外大厂、技术联盟垄断了很多领域的核心技术。它们往往让没有专利筹码的公司用外国技术生产配件、组装成品,然后贴上外国大厂的品牌进入国际市场。这样,外国公司从技术、品牌两个路径上封杀了与之讨价还价的机会。”邓军指出,由于不提供自有技术与品牌,而仅仅提供设备与工人。国外大厂往往把配件、成品的合同价格定得很低,但把专利许可费、品牌使用费价格定得很高。“这样,即使可能生产了世界最大份额的产品,也很难赚到什么钱。”   邓军以台湾厂商的命运说明了这个问题。在2003年,韩国三星、三宝提供技术和品牌,委托华硕等台湾厂商为其大规模生产笔记本计算机,从而供应美国、欧洲市场。在这种代工交易中,华硕等台湾厂商每台机器赚到的钱远远少于仅仅提供技术与品牌的韩国公司。“由于缺乏强大的技术和品牌,遭受订单剥削的台湾厂商实际上很难摆脱受制于人的命运。” 分散力量,阻止联盟   邓军指出,目前国内不少企业已经有较多的专利筹码,并已加入了一些国外专利池。这样,他们使用外国技术可以不付费或者少付费了。“但是,更多的企业也丧失了与本土厂商结盟共同对抗外国专利联盟的机会。”   邓军举例指出,在1999年,台湾工研院曾联合台湾厂商组成技术联盟共同对抗外国液晶显示器大厂的专利战。结果,外国大厂失败。“相反,如果拥有专利筹码的本土厂商站到外国大厂的阵营中,那么大量的本土厂商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邓军特别提醒注意,在专利战爆发之前,外国厂商往往千方百计分化本土企业,阻止本土厂商结盟。对此,国内企业应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一项权利,多重收费   邓军告诫广大国内企业,要注意防止国外厂商一项权利,多重收费的现象。据了解,按照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立性原则,各国在同一客体上产生的知识产权相互独立。因此,从某国合法购买的配件、成品可能会侵犯另一国的知识产权。   “比如,在享有版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经常被嵌入大量的有形商品的情况下,即使有形商品不侵犯相关各国的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商业秘密权等,其仍然可能侵犯多个国家的版权。”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面对国外厂商来势汹汹的专利大战,看来只有武装自己,了解敌人,及早制订战略部署,才有可能避免失败、减少损失。(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