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已知药物新剂量可专利性之争

发布时间:2020-10-01 19:59:15


  经过一场争执之后,某新西兰专利助理审查员认定,一种已知药物的新剂量可以获得该国的专利保护。  2000年,,保护已知药物新的使用的特殊形式的专利是有效的。六年之后,此次专利审查员的裁定再次确认了该判决。  在此之后,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则认为新剂量方案只是一种医疗方法,因此不具有专利性。  2006年底,在另一专利助理审查员主持的听审过程中,知识产权律所A J Park为Genentech公司辩护说,新剂量方案具有可专利性。  该助理审查员充分研究了英国、欧洲以及新西兰与该情况相关的法律,并最终受理了Genentech公司的申请。  A J Park的律师表示他们希望这一最近判决能够确定有关新剂量方案的可专利性问题。(编译自世界知识产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