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口头审理 通宝公司专利维权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9-08-16 08:28:15


  近日,从河南郑州市通宝电动门业有限公司传来喜讯,: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日前做出处理决定,责令被申请人许昌市塔菲克公司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销毁模具,拆解库存产品。被申请人表示愿意赔偿经济损失,支付专利使用费获得专利权人的生产许可。   据了解,郑州市通宝电动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15年经销、安装、制造自动旋转门、自动感应门等及配件历史的企业。2001年,该公司总经理王德义历时4年多时间,投入研制费用130多万元,研制成功一种带有遥控离合装置的全自动一体化卷门机,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   2006年3月,王德义在市场上发现河南许昌塔菲克科技有限公司及郑州塔菲克科技有限公司仿制、销售这种新型卷门机,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后,向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被申请人构成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2006年9月18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对这起专利侵权纠纷进行了口头审理。被请求人许昌市塔菲克公司起初以这种“全自动一体化卷门机”专利技术是国内外行业早已应用的公知技术进行抗辩,但经过庭审现场对封存的涉嫌侵权样机进行拆解对比,许昌市塔菲克公司不得不承认侵犯了请求人王德义“全自动一体化卷门机”的专利权。2007年1月,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做出处理决定,责令许昌市塔菲克公司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销毁模具,拆解库存产品。郑州塔菲克科技有限公司表示不再经销这种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