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驳斥侵权说法:CMMB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9-08-26 21:12:15


  ?驳斥美国杂志对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侵权的说法,广电总局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手机电视标准CMMB(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手机电视标准CMMB(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称“CMMB有知识产权问题的说法不实”。

  2006年12月12日,美国《EE Times》杂志发表了《中国移动电视规范类似欧洲DVB-SH》的报道。广电总局声明表示,这些报道基于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和UMTS(通用移动通讯系统)论坛的人员的所谓讲话,对CMMB标准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莫须有的主观臆测,并对CMMB标准的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第一财经日报》12月15日独家采访了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电视技术研究所所长杨庆华对此表示,说CMMB会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是没什么根据的。

  此次广电总局声明称,CMMB系统的核心传输技术STiMi是广播科学研究院和下属公司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技术团队通过4年多的时间自主研发完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STiMi技术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专利调查研究工作,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  广电总局表示,行业主管部门广电总局在2005年中期即确定在移动多媒体广播领域采用卫星覆盖为主、地面增补为辅的CMMB系统架构。2005年底,STiMi技术标准草案完成,并在2006年10月被采纳发布为广播电视行业标准。

  2006年11月,根据广播科学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针对STiMi技术的结构和移动多媒体码流的特点自主设计研发的复用技术,广电总局又对此发布了行业标准。

  声明还指出,欧洲DVB组织2006年6月才成立TM-SSP技术组(由阿尔卡特朗讯公司的人员担任主席),开始准备起草DVB-SH(面向手持的卫星业务)标准。2006年10月,DVB-SH才见提交第一个较完整的标准草案。根据这个草案的内容,其采用的技术与STiMi区别非常大。到目前为止,DVB-SH也还没有最终定稿,因此也无从了解DVB-SH最终会采用哪些技术。

  CMMB相关成员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CMMB正在北京开展测试,相关工作正按照既定路线图推进。(孙琎)

  附表CMMB手机电视发展路线图

   ●2006年底,完成地面补点试验网建设,进行系统试验

  ●2007年中,完成地面补点示范网建设,开始商用试验 

  ●2008年上半年,启用卫星系统,形成全国网络,正式开始运营,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