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9-08-11 10:56:15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天津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规范专利资助资金管理,5月9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专利资助资金的资助条件、范围和标准,对专利资助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专利资助以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综合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有效专利拥有量为重点,并向发明专利倾斜,涵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资助对象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津单位,以及在本市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专利资助实行项目资助和费用补贴两种方式。项目资助,包括专利试点、专利导航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每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费用补贴,包括专利申请、授权、维持、首件专利、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评估费补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等。对于专利申请、授权、维持、首件专利等,同一法人单位每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自然人每项补贴额一般不超过0.5万元。

  《办法》对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也提出了要求,;二是将专利资助资金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天津市深化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提升专利综合能力,推动企业专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标题: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