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被抢注根由在政府缺位

发布时间:2020-12-25 13:01:15


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认为 中国商标被抢注根由在政府缺位 新科、康佳、德赛、上广电和步步高等知名家电品牌在俄罗斯遭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抢注一事,见诸媒体后引发了不小的议论。综观中国企业几年来的海外遭遇,商标被抢注似乎正呈上升趋势,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局从6月起已前后多次召集相关企业,希望能够找到问题的根源和积极应变的对策。 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认为,从现有的情况看,各种分析仍显得过分片面和浅薄。对于中国商标海外被抢注情况屡屡发生的现状,几乎所有的报道一面倒,纷纷批评中国企业在海外商标保护意识差,这是不客观和不公正的。他指出,目前中国商标被抢注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政府部门的缺位。以新科为例,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注册受阻,最大的教训就是信息不对称。 “SHINCO”商标1999年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但是,新科公司并不知道,当时另有一家美国公司在俄罗斯提出“SHINHO”商标注册申请。在异议期内,正是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提起反对并进行陈述,使这家美国公司提出的“SHINHO”商标注册申请在2002年被俄罗斯撤销。而莫奥斯泊罗夫公司随后立即在俄罗斯提出“SHINCO”商标注册申请,并在2004年获得了“SHINCO”商标专用权。 中国于1989年和1995年分别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成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成员国。“Shinco新科”1999年6月被国家工商局商标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郑展威指出,由于中国政府部门的缺位,造成中国企业无法与国际信息接轨。如果中国官方有信息通报机制,把俄罗斯的信息顺利传递给新科公司,像“SHINCO”商标这样应该被重点保护的中国驰名商标,就不应有今天这样的遭遇。 就“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问题,郑展威2005年7月28日在广州发表了自己的四点看法。 1、主动权在中国企业手里。 中国商标海外被抢注情况屡屡发生。现在的报道一面倒,纷纷批评中国企业在海外商标保护意识差,这是不客观和不公正的。 比如有报道说,2004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46%未在美国注册,5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54%未在加拿大注册,而在欧盟的未注册比率则高达76%。报道最后反问,“这怎么能让别人没有可乘之机呢?” 这些数据其实没有可比性,也没有实际作用。一个企业究竟要在哪个国家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完全由企业的发展战略所决定。有的企业说“我的产品三五年内都不会卖到某个国家去,去注册商标干什么呀。”这是有道理的,跨国公司也不会在所有的国家都进行商标注册。 企业要完成在全世界160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如果单个国家逐次注册的话大约花人民币130万元,如果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即其中77个国家通过马德里协定注册),在余下国家单独注册,只需要花约人民币90万元,平均每个国家只要人民币几千元。 这也是不科学的做法。如果这家企业在美国没有相关的业务,完全没有必要在美国注册。 中国品牌研究院最近研究了众多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发现了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这些中国企业,在商标被抢注国的市场已启动,并且业务正呈上升趋势。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五年前中国商标在海外很少被抢注,而大量的抢注发生在最近几年,并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因为多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是近些年才开始的。 可以说,中国商标在海外注册的主动权掌握在中国企业的手里,并没有当前一些报道所说的那样悲观。因为恶性抢注需要成本,假设海信在非洲某个国家完全没有业务,当地公司(人)抢注海信的商标也就失去了价值。商标不能实现转让,价值就无法体现出来。 几年来, 中国企业在交了很昂贵的学费之后,已引起多数中国企业的足够警醒。在拓展海外市场的时候,“商标先行”已渐成共识,很多企业都在努力朝这个方向走。这是可喜的现象,也有利于中国企业绕开商标被抢注的雷区。只要解决好相关的技术问题,商标被抢注现象将大幅度降低。 实际上,中国品牌研究院所掌握的数据也显示,中国企业在海外商标保护意识已经大为提升。根据2005年2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中国企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排名第八位,在77个马德里联盟成员中增幅最高(见附表)。中国已经成为唯一一个进入申请量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当然,中国的申请量基数(1015件)仍然很小,但是可以预见到,未来几年内中国的申请量仍将会有较大的增长幅度。 2、品牌国际化的合理成本。 相比日本企业,中国企业所走的弯路已经少了一大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前后,日本企业品牌国际化时,像SONY等多数企业的商标都是采用创始人的姓氏,只好重新注册英文商标,一切等于从头来过。   事实上,中国企业现在基本上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借鉴成了一面很好的镜子。 那么,跨国公司在公司内部是怎样管理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呢?我们了解到,他们一般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主要是管理自己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 就商标而言,他们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前进行商标创意、设计、注册等。在哪些国家、在哪些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同样是根据其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商标保护方面,他们主要做两项工作,1、监视商标公告,如果发现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公告,他们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此提出异议;2、监视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出现假冒或者仿冒等侵权行为,他们会立即委托当地的调查公司取证,然后根据案情采取适当的法律行为。在商标使用方面,他们要制定一整套的有关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而且集团公司、分公司、海外公司包括合资公司或者控股公司都要遵照执行。 因此,中国企业应该多向跨国公司学习。企业一定要注意不能错过提出异议的期限,在异议期内提起反对并进行陈述。否则商标一旦获得注册,撤销的难度将远远高于异议,费用也将大幅增加。 目前,世界上有两大商标授权原则,第一个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第二个是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了解了这两个商标授权原则,中国企业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决定在那些国家先使用,后注册,在那些国家必须先申请注册,后使用。这样成本最低,也是国际上流行的做法。 在国际上像美国英特尔、日本大金等知名企业的商标近年来都遭遇过被抢注。中国商标在海外“大面积”被抢注其实只是一个表象,因为中国企业正在群体性“走出去”,个案数量的增加不足为奇,仍在合理范围之内。 3、当前阶段政府部门应承担更多责任。 中国政府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是顺利实现角色的转换。中国政府部门前一阶段是商标保护意识的宣传、传播者,下一阶段应是中国商标海外受保护的沟通、协调者。中国政府部门应积极与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的约定国进行沟通,做好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桥梁(信息传递)工作。 毕竟,在目前阶段仅有企业的努力远远不够,中国政府部门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尽快建立一套国际监控系统和通报机制,在中国商标被抢注之前就设好一道“防火墙”,尽力消除信息闭塞,减少中国商标被抢注,协助中国企业在海外保护自己的权益。 4、应积极诉讼扩大正面效应。 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后,有的企业积极诉讼,有的企业不愿应对。 我们认为,积极诉讼可以带来更正面的连锁效应。更多企业加入,可以带来更多的证据,诉讼胜率大为提高。胜率提高,意味着恶意抢注成本加大,有效杜绝仿效者。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应有更长远的眼光,毕竟中国品牌在世界范围的崛起,不是某一两个中国品牌的崛起,更是中国品牌的群体崛起。今天某家中国企业作出部分牺牲,损失了部分利益,但是铺平了道路之后,明天更多的中国企业可以顺利“走出去”。 郑展威介绍 现任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中国策划研究院高级策划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曾担任白沙、创维、芙蓉王、万家乐、三一重工、广州乐华等企业的品牌传播顾问。长期从事品牌传播研究,主攻方向是企业品牌传播的路径、方法和效果。经过多年实践逐渐建立起P&B品牌价值评估体系,并在一系列企业应用中获得积极肯定。自中国品牌研究院创办以来,潜心致力企业品牌传播研究,独创性完成企业品牌传播效果LFX测量系统。作为中国品牌研究前沿人士,多次为企业开设“品牌传播技巧研讨班”,其“没有传播就没有品牌”理论得到不少企业家认可,新作《品牌传播学》即将脱稿付印。 中国品牌研究院官方网站:www.topbrand123.com E-mail:topbrand123@126.com 中国品牌研究院新闻发言人:黄钙13677303539 84170899 地址:广州市聚德东路54号107室 邮政编码:510310

相关知识

  • 对商标权利人的鉴定结论性质的探讨
  • 商标权人鉴定结论的证据性质及证明力分析
  • 商标的反向假冒问题
  • 知识产权热度
  • 企业 您把商标建设当回事了吗?

相关问答

  • 政府非法批准用地,政府没责任? 3个回复
  • 政府强诉企业,政府己败诉 5个回复
  • 民众告政府,政府不可以带律师 1个回复
  • 因重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不受理 1个回复
  • 政府最近要修路,具体政府补偿金是多少? 5个回复

热点聚焦

商标到期续展费用标准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商标转让的程序和时间
公司商标转让办理的程序
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原则
商标转让的最后步骤

网友关注

  • 商标到期续展费用标准
  •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 商标转让的程序和时间
  • 公司商标转让办理的程序
  • 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原则

网站声明: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联系我们]

热门文章

法规推荐

  • 商标法全文
  • 商标法实施条例全文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 商标评审规则
  •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规定
  • 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
  • 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的司法解释
  • 著作权法全文
  • 专利法全文
  • 民事诉讼法全文
手机百度扫一扫
关注“熊掌号”

热门找律师

热门区县律师

热门法律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乌鲁木齐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西安律师
  • 石家庄律师
  • 南京律师
  • 东莞律师
  • 济南律师
  • 合肥律师
  • 南昌律师
  • 天津律师
  • 成都律师
  • 重庆律师
  • 郑州律师
  • 台州律师
  • 武汉律师
  • 温州律师
  • 太原律师
  • 昆明律师
  • 大连律师
  • 深圳律师
  • 沈阳律师
  • 宁波律师
  • 长沙律师
  • 北京律师
  • 上海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杭州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
  • 广州律师
  • 惠州律师
  • 兰州律师
  • 茂名律师
  • 南宁律师
  • 汕头律师
  • 常州律师
  • 大庆律师
  • 锦州律师
  • 拉萨律师
  • 临沂律师
  • 西宁律师
  • 烟台律师
  • 宿迁律师
  • 三亚律师
  • 毕节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恩施州律师
  • 东营律师
  • 蚌埠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临泉县律师
  • 昭阳区律师
  • 武昌区律师
  • 太仓市律师
  • 庐江县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彭山县律师
  • 通江县律师
  • 钟山区律师
  • 富顺县律师
  • 泗县律师
  • 黄陂区律师
  • 宁明县律师
  • 潢川律师
  • 余干律师
  • 双流区律师
  • 紫阳县律师
  • 惠城区律师
  • 六枝特区律师
  • 奉化区律师
  • 泉山区律师
  • 福鼎律师
  • 沂南县律师
  • 沿滩区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香河县律师
  • 龙华区律师
  • 灵璧县律师
  • 常山县律师
  • 增城区律师
  • 严禁使用童工规定
  • 买股票就是股东了么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 什么是劳务分包
  • 债务纠纷起诉书如何写
  •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
  • 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标准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 北京租房合同范本
  • 发包商和分包商的概念
  •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 员工被辞退的原因有哪些
  • 天津限价房的申请条件
  • 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 机动车闯红灯如何处罚
  • 欺诈勒索罪怎么立案
  • 民事诉讼状格式
  • 社会抚养费变更的情况
  •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 继承人顺序
  • 职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 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
  •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
  • 轻伤二级赔偿项目
  • 过节费可以抵扣加班费吗
  •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钟点工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 交通事故
  • 工伤待遇
  • 律师诉讼代理
  • 驰名商标
  • 坏账
  • 行政受案范围
  • 证券发行
  • 合同免责条款
  • 工伤死亡赔偿
  • 工伤鉴定标准
  •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期间工资
  • 过错责任
  • 民事管辖权异议
  • 逾期账款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范
  • 合同违约赔偿
  • 相邻关系纠纷
  • 抵押权人
  • 诈骗罪
  • 非法集资罪
  •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 婚前债务
  • 征地拆迁纠纷
  • 国家征地程序
  • 仲裁财产保全
  • 图书出版纠纷
  • 专利合同文本
  • 遗弃儿童罪

15

15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82

覆盖82个法律专业领域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000,000

每天为全国近100万互联网用户

提供各种类型法律知识查询服务

我是公众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律师注册加盟合作在线支付

400-678-148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手机百度
扫一扫关注

版权所有 2005-2019 粤ICP备10231287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