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大计(上)

发布时间:2019-08-31 07:28:15


  日前,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业界专家普遍认为,规划主线突出,目标明确,举措务实,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很强的操作性,为“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主线突出

  旨在融合经济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如何真正实现全面融合,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怎样切实注入知识产权关键要素,成为规划编制的主旨。规划提出,“坚持把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此,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表示,“十二五”期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实施的关键性阶段,也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刻。而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充分发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重大举措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作用,就看知识产权能否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在规划的5项基本原则中,提出并强调:“坚持把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且在整个规划中予以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导引,贯穿其中,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陶鑫良表示,纲要制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16字战略方针,无论是激励创新,还是依法保护,或是科学管理,最终都必须服务于有效运用,都必须落实在运用有效上。而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方针的有效运用与运用有效的主要标志,就是知识产权与经济建设全面融合的程度和进度。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当务之急和根本大计,应当尽快转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模式,而其关键就是核心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因此,“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也必然就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的“主攻方向”。

  在规划中,无论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还是专项工作和重大工程,都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如何渗透、支撑、引导经济发展这一主线,提出了具体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将指导知识产权事业更好地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目标明确

  重点指明发展方向

  规划提出4项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环境显著优化,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表示,目标的提出,为“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使知识产权工作有的放矢,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冯晓青表示,知识产权制度文化是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必然产物,它既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涵。改善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环境,对于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因而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发展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内容和核心,也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冯晓青认为,规划明确了知识产权创造领域的一些关键性指标,特别是“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具有深远意义。规划提出知识产权创造目标,也有利于激发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现从知识产权大国到知识产权强国的演变。同时,知识产权重在运用,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在该规划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将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作为明确的目标,冯晓青对此表示,目前,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服务的制度和政策仍然不够完善,尚未构建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组织架构严密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与知识产权服务相关的服务机制不够健全也影响了知识产权服务的效率和作用的发挥,规划提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目标,为促进和规范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奋斗目标,必将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和繁荣,从而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功能的充分利用,更好地实施纲要。

  对于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稳步发展的目标, 冯晓青认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人力资本。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涉及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法律人才等,具有广泛性,除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教学研究人才,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也很重要,但相对缺乏。规划提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肖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