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9-08-20 19:29:15


  一、概述

  以自然人或者法人直接向韩国特许厅提出申请,允许多类申请,商品分类实行尼斯协定,并行韩国固有的分类制度。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二、申请资料包括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申请人名义,地址中英文;
  ——商标图样;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申请人签署的授权书;
  ——优先权声明(如需要)。

  三、程序时间

  1、形式审查

  提交申请后半个月内受理。申请受理后起 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件的申请给予一定的补正期限,补正后的内容符合要求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许厅长可以宣告该商标注册申请无效。

  2、实质审查

  ——般从申请到实审结束需要12~14个月。

  ——审查员经过审查认定该注册申请符合核准标准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如果不符合核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补正后符合核准注册的要求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仍不符合核准注册要求的,作出驳回决定。

  3、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可以自申请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
  ——对第三者的异议申请,由有关审查员审查决定异议成立与否。

  4、核准注册

  ——申请人收到审查员发送的核准注册通知书,缴纳注册费用。
  ——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商标给予核准注册,并进行注册公告。

  5、对驳回决定及异议成立的不服

  ——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及异议成立不服时,申请人可以向特许审判院提出起诉

  整个顺利的注册过程,大约需要15—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