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胜利结束
发布时间:2019-08-23 07:10:15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胜利结束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自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继续组织开展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引向深入。
据不完全统计,两个月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464,706人次,检查经营户1,240,477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39,585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08个,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888件,其中: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1,801件,侵犯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158件,涉外商标侵权案件1,730件。共没收侵权商标标识11,833,826件(套),没收专门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91,536件(套),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1,032,404件,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18,818件(套),罚款人民币5,3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9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的个人33人。
与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相比,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声势更大、措施更有力、成效更明显: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数、检查经营户户数、检查商品交易市场个数分别增长了33.50%、40.48%和43.11%;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数、没收侵权商标标识数、没收专门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数、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件数、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数分别增长了27.23%、74.76%、82.44%、8.3倍、4.37倍和1.12倍;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增长了2.06倍和1.09倍。
在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涉及的驰名商标包括:“贵州茅台”、“五粮液”、“长城”(葡萄酒)、“长城”(润滑油)、“三角”、“大宝”、“苏泊尔”、“红豆”、“中化”、“21金维他”、“九牧王”、“大白兔”、“娃哈哈”、“新开河”、“雕牌”、“云南白药”、“青岛啤酒”、“恒顺”、“安踏”、“中华”、“金利来”以及“雪碧”(美国)、“GILLETTE” (美国)、“梦特娇”(法国)、“PHILIPS”(荷兰)、“BOSS”(德国)等。
在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涉及的证明商标特别是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包括:“绿色食品”、“涪陵榨菜”、“小站稻”、“新都柚”、“郫县豆瓣”、“泰兴白果”、“通江银耳”、“会理石榴”、“龙泉驿”、“哈密瓜”、“库尔勒香梨”、“霍山黄芽”、“六安瓜片”和“信阳毛尖”等。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指导,让商标工作更好的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服务,、重庆召开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研讨和交流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途径和经验。
目前,,深入开展以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为主的第三次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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