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刑事拘留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14 03:06:15


  刑事拘留是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五种强制刑事措施之一,每一种强制刑事措施的适用都必须要符合刑法当中的规定。比如要进行刑事拘留的话就需要满足刑事拘留的条件。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中刑事拘留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中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西藏、云南及其他边远地区来不及报告的,可以边执行边报告,同时要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中刑事拘留的条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我国刑法对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刑事拘留是有一定的法定期限的,拘留不能超过这个期限。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