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作权法的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1-02-06 21:20:15


  各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发展,纷纷通过相关的立法来保障知识产权。中国也有相关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那么,对于著作权,美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与美国著作权法的相关知识。

  一、美国著作权规则

  目前在美国作家死后70年内拥有版权,假如作品是集体创作或是1978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那么其版权保持75至95年。1923年以前发表的作品均属公有领域。但这个规则也有例外,一些1963年的作品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而另一些早于1923年的作品重新被申请版权因此依然受版权保护。出于法律的改变,到2019年为止不会有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二、美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1976年版权法注明:原作品的版权绝对不涉及到其中的任何主意、程序、过程、系统、操作技术、规划、原理或发现,不论原作品如何描述、解释、图示或代表这些主意。

  事实被看作是“主意”和“发现”的同义词。不过版权法第103款允许保护“编辑”中的选择和排列所体现的创造力。但这个保护仅限于选择和排列,而不限于事实本身,事实本身可以随便拷贝。美国最高法庭在一次判决中还明确规定一个编辑必须有创造性才受保护,因此电话簿不受保护,不论编辑电话簿需要多少工作,其编辑不需要创造性工作因此不受保护。

  有时一部作品的作者是谁不很清楚。比如假如一个公司雇用某人来写一部作品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判决公司,而不是雇员是作者,也拥有版权。

  作者可以出售、转让或授权版权。比如一个作者可以授权一个外国出版商翻译他的书。美国版权也允许一个作家(或其继承人)在转让后35到40年中收回其版权或在版权生效56到61年后收回其版权。但作者及其继承人无法强迫收回这个版权。

  在美国,隶属美国国会图书馆的美国版权局管理版权问题。

  美国法典第17篇,第105节规定,这篇中规定的版权不适合于任何美国政府的作品,但美国政府不被禁止通过授权或购买或其它方式获得和持转让的版权。

  这一条的目的在于将所有美国政府的工作放入公有领域。所有美国政府职员在执行他们的工作义务时创造的作品都属于这个范畴。

  1988年美国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品公约,此公约从1989年3月1日开始在美国生效。美国也签署了与知识产权有关贸易协定,这个协定本身要求服从伯尔尼公约。为了满足这个协定版权保护被扩展到建筑物。由于美国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条例比较强,一些学者怀疑美国法律是否完全符合伯尔尼公约和与知识产权有关贸易协定的要求。

  以上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美国著作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启发。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