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发布时间:2020-12-20 00:11:15


  计算机行业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共同发展俨然已经成为了十分火热的行业,其著作权的保护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三、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法律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所有权人要特别注意保护期限的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