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去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曝光 “傍大牌”伤身

发布时间:2019-08-07 13:16:15


  烟台去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曝光 “傍大牌”伤身

  3月1日,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0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涵盖了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商标等多个领域。专家建议,企

  业要用专利保护自己,更要学会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力。

  “解百纳”商标终归张裕

  案件回放:

  2011年1月,,达成调解协议,张裕公司拥有“解百纳”商标,张裕公司许可长城、王朝、威龙三家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其它葡萄酒企业使用均属侵权。至此,这起长达九年的“解百纳”商标权案终于尘埃落定。专家点评(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彬瑞,下同):这件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商标案历经九年争夺,终以和解收场。在经历了漫长的解百纳商标战“洗礼”后,国内葡萄酒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走向觉醒与进步,将对推动行业自主创新、提升行业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专利使用权转让不成要赔款

  案件回放:

  2009年10月24日,原告招远一家房地产公司与被告山东一家保温板墙开发公司签订了SK保温板、SK隔音内墙板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签订以后,原告按约定交付了定金100万元,但是被告没有履行约定义务向原告提供生产厂区平面设计布置等方案。

  专家点评:该协议约定转让的是专利使用权,而被告未履行义务,违反了双方协议的约定。此案经审理判决合同解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

  网吧不能随便放电视剧

  案件回放:北京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取得了《大唐双龙传》电视剧在中国区域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经公证证明,烟台44家网吧未经许可在其网吧的局域网中存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并由其客户在网吧上网点播。专家点评:烟台44家网吧将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加载于其网吧局域网服务器的硬盘中,以有线方式向在该网吧的上网消费者提供播放服务,构成了对北京那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好专利总有“馋猫”惦记

  案件回放:

  市民王新光拥有“一种多边形金属筐”的实用新型专利,在2008、,于2010年又发现莱州市4名个体人员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金属筐产品。于是,他向烟台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制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