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频侵权 企业主急呼立法

发布时间:2019-08-20 09:37:15


  核心提示:近年来,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小编获悉,据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资料显示,从2008年至今的5年间,河北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52件。各种商业秘密侵权频发,企业呼唤立法保护。以下是小编为您提供的相关案例。

  [案例一]

  秦皇岛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去年破获的一起特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齐某,公诉

  2012年5月,秦皇岛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接辖区内某医疗器械企业报警称,该企业研发人员齐某于2011年3月辞职,携带该企业研发的血氧仪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资料,来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工作,给原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接警后,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不久,犯罪嫌疑人齐某在北京被抓获归案,当场查封侵权商品2万余台。

  经查,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齐某一直担任受害企业研发部工程师,参与血氧仪等产品的研发工作。在高薪的利诱下,齐某违反与原企业签订的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私自拷贝复制原企业血氧仪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并辞职,来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研发部工程师,利用其在原企业非法取得的技术信息资料生产侵权产品,给原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案例二]

  近日,清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作出判决,,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

  许某原是清河县AA冶化有限公司的销售部经理。镍钼分离、钒钼分离技术是该公司从湖南某公司申请获得使用的两项专利技术。2012年8月,在高薪的诱惑下,许某和同一公司技术人员王某在熟练掌握上述两项技术后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保密规定,将该技术泄露给河南BB镍钼有限公司,并帮助其进行设备安装、生产,造成清河县AA冶化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6万元。

  不仅如此,许某还将清河环球冶化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泄露给河南BB镍钼有限公司,并将其生产出的90吨产品卖给天津一企业。

  [案例三]

  近日,唐山路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案。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唐山市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采取软件备份的手段非法窃取该公司价值65万元的勘查、勘测软件一份,并以1.5万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现在,李某已被刑事拘留。商业秘密保护亟待完善法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工艺流程等;“经营信息”是指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经营等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