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及费用

发布时间:2021-01-13 06:25:15


  市面上有很多公司不断的在发展,说到公司经营状态,就少不了公司注销,当公司经营不好的时候,就会面临到注销的问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及费用?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及费用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

  此步办理时需要3个工作日,费用为65元(查档费用)。

  (二)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此步花费了120元钱登报。

  (三)登报45日后,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

  6、公司原始档案;

  此步办理时需要5个工作日,花费0元。

  (四)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二、公司注销时,股东要不要补足未缴出资

  1、 公司注销时,股东出资应缴未缴的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应(在注销前)缴纳出资但未缴纳的,工商部门要求其缴纳出资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扩大为或理解为“公司注销时,必须缴纳足出资”。因为虽然在结果上看,都是股东要缴纳出资,但其触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公司要注销,而是公司股东违反了章程,没有按期缴足出资。

  2、 公司注销时,约定出资均已到位,但仍存在未缴出资

  从理论上看,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

  (1)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本情形应较好理解,不作多述。

  (2)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条规定看上去很难理解,甚至好像有点言之无物的感觉。但其明确的规定了,公司股东系以认缴出资(而不是以实缴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在特定情形时,即使股东在章程上没有义务缴纳出资,但法律规定时,仍需以未缴出资仍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2、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后,是否进行注销登记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讼诉主体资格的问题,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确定诉讼主体是区分清偿责任的法律前提,公司高管主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而规避债务的则可以否认公司的法律人格,直接向股东追偿。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及费用的内容,由此可知,分公司作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注销流程和费用也与一般公司的注销不同。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