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图样使用中不要轻易改变

发布时间:2021-05-01 07:26:15


商标注册后,应当始终保持原注册时的图样,不可轻易变动。中国有些企业对商标管理规定不太熟悉,往往从美观的角度对自己的商标不断修改,例如,50年代在罐头食品上注册的“长城”商标,长城的图形竟有六、七种不同图案。这样做对注册人并无好处,不仅引起消费者猜疑哪个图案才是正品,哪个图案是副品,甚至被怀疑是冒牌货。文字和图形并用的商标应当整体使用,不要随便改换文字和图形位置,更不要把文字和图形分开使用,或者单独使用文字或图形。这样使用商标在各国都是不允许的,情况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
注册商标不能改动,这与商品包装、装璜的美化是两回事。商品包装要不断改进,装璜也应美化以迎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但是决不能变动商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