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25 10:44:15


  因为一些缘由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我们只能接受其结果,但是中止审理并不是终止审理。这两种还是有很大的区别,那么,行政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行政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等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你看所有的制度和措施、,。明显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

  二、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止审理的期限对于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都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行政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