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太子龙集团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19 20:28:15


  本报讯 因央视少儿频道热播的动漫连续剧《龙脉传奇》而被小朋友熟悉喜爱的卡通明星“龙太子”,最近陷入了“真假”之争。这个太子龙集团投资数千万元塑造的卡通明星,近日被成都商人告上法庭,称他才是“龙太子”真正的主人。目前,,将于12月21日开庭。

  这一诉讼的原告,成都武侯区龙太子服装店的总经理李光辉说,早在1995年,他出资6万元建起制衣厂,生产销售童装。商标局申请注册“龙太子”商标。1997年6月,注册商标被批准,有效期至2007年6月27日,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婴儿服装、围巾、手套、雨衣等产品。2007年,李光辉续展“龙太子”商标至2017年。

  但今年以来,李光辉销售的产品屡屡被人退回来,并且都斥责他卖的是假货,调查后才发现,浙江的太子龙集团也在销售“龙太子”字样的服装。

  据了解,早在1999年,太子龙集团就开始销售“龙太子”品牌的商品,2005年,太子龙集团成立浙江太子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入了数千万元塑造了“龙太子”的卡通形象,通过专卖店销售龙太子童装以及衍生产品,目标消费群体定在六岁至十二岁不等。2007年4月,太子龙集团申请注册“龙太子”,但至今还没有批下来。目前“龙太子”童装已经有150家加盟商,年销售额达数千万元。

  2008年9月,李光辉与太子龙集团协商此事未果,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太子龙集团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保留起诉杭州各大商场销售假冒“龙太子”产品的权利。

  太子龙集团法务部李部长拒绝对此事表态。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认为,,李光辉注册的是“2502婴儿纺织用品”,而童装属于“C250005”,但有明文注明“童装与2502商品类似”。在同类组的产品不能有两个相同的商标名字,除非本企业才可以。因此可能双方协商解决的概率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