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货屡次遭罚还当被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1:01:15


  本报讯(记者李广军)在长沙做生意的王某打起了歪主意,卖起了假“雨洁”。,该院日前就这起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王某赔偿原告3万元。

,“雨洁”商标注册人是广东拉芳日化有限公司,后来拉芳公司与广东熊猫日化签约许可其使用“雨洁”商标。

  2007年5月,立案调查,该局认定王某销售侵犯“雨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遂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2008年6月,王某又因销售涉嫌侵权的“雨洁”洗发露被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并被行政处罚。

  后经熊猫日化鉴定,工商和质检部门在对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行政查处过程中查获的“雨洁”洗发露均系假冒产品,熊猫日化遂将王某告上法庭并最终索赔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