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中国驰名商标”奖50万

发布时间:2019-09-01 01:36:15


  辽宁目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9件,到2012年,将力争新创驰名商标100件,使全省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79件,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商标

  昨日,辽宁省政府颁发《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很多推进商标战略的政策措施,比如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辽宁”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

  按照我省推进商标战略总体目标,到2012年,我省注册商标数量将大幅度增长,力争新增注册商标4万件,总数超过10万件。力争新创驰名商标100件,全省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79件;新发展省著名商标1000件。新注册地理标志3件,全省地理标志达到22件。全省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的比重均达到35%以上。

  围绕“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基地。重点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38个产业园区、沈阳经济区6个新城建设,形成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管理商标的商标品牌示范基地。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省政府对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市、县(市、区)政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和有关人员,要适当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