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堂”商标终审被撤销

发布时间:2019-08-10 22:02:15


近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的相关裁定,撤销了对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芝堂公司)“东芝堂”商标的注册。

据了解,“东芝堂”商标系东芝堂公司于2002年6月14日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使用在第5类人用药、生化药品等商品上。2003年12月,日本东芝株式会社以“东芝堂”商标系摹仿和翻译其“东芝”及"TOSHIBA"商标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2008年8月13日,商评委裁定对“东芝堂”商标予以撤销。

东芝堂公司不服,。,根据日本东芝株式会社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东芝”、“TOSHIBA”注册商标在东芝堂公司的“东芝堂”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电视接收机等商品上成为驰名商标。“东芝堂”商标构成了对“东芝”注册商标的摹仿。虽然双方商标被使用的商品类别不相同,但由于双方商标的相关公众均为普通消费者,且无明显区别,因此“东芝堂”商标的存在将损害日本东芝株式会社的利益,并且会误导相关公众。。

此后,。,以东芝堂公司的“东芝堂”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第13条相关规定,系对日本东芝株式会社“东芝”、“TOSHIBA”注册商标的复制、翻泽、摹仿为由,驳回了东芝堂公司的上诉请求,“东芝堂”商标最终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