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杜康商标维权 陕西高院胜利护航

发布时间:2019-08-24 22:07:15


新华网 2008年,陕西白水杜康公司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山东曹县隆丰酒业有限公司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用“白水杜康”商标进行不法销售活动,公司立即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山东曹县隆丰酒业有限公司停止非法使用“白水杜康”商标,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但隆丰公司混淆事实对本案提起了管辖权异议,在一审被驳回后,隆丰公司又以同样的理由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上诉期间,隆丰公司继续非法使用“白水杜康”商标,对杜康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今年8月,,得知此情况后予以了高度关注。特别是省高院民三庭的办案人员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反复审阅案件材料,依法驳回了被告的无理诉求,裁定隆丰公司停止使用“白水杜康”商标,维护了杜康公司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