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9-08-15 08: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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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新华网太原6月8日电(记者南婷)“大寨”——中国一个村庄的名字,如今不仅是22种商品的商标,还成为中国企业向往的“中国驰名商标”。 

&nbsp  第三届山西省品牌节暨驰名商标表彰、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新闻发布会日前在太原举行,大寨“当家人”郭凤莲高兴地接过“驰名商标”牌匾——山西大寨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寨核桃露因品质高、营养全、信誉好而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nbsp  1991年起,中国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依法认定“驰名商标”。目前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有1624件,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nbsp  大寨村位于山西昔阳县,是太行山区一个仅有数百名村民的村庄,自然环境恶劣,大寨人通过艰苦劳动改变了靠天吃饭的状况。1964年,,全国掀起了“农业学大寨”的高潮。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外前往大寨村参观学习的人数达1000万人次。 

&nbsp  近年来,大寨依托优势,从外地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于1992年组建起大寨经济开发总公司,大寨村党总支书记郭凤莲担任大寨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nbsp  从1994年起,作为“大寨”品牌附着载体的大寨核桃露、大寨服装、大寨铝塑管、大寨水泥、大寨黄金饼、大寨杂粮、大寨酒等多种产品纷纷行销中国市场,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nbsp  “大寨”还是山西省第一个村办企业驰名商标。中国目前已有“稻花香”“南山”“三A”“银鹭”“波司登”“梦兰”“隆力奇”“雪中飞”等多个属于村办企业的“中国驰名商标”。 

&nbsp  郭凤莲说:“我们利用品牌搞联合。别人有生产资源,但没有知名度,大寨却有响亮的品牌,一联合,双方受益。” 

&nbsp  大寨的总产值已经实现“三级跳”:1992年,327万元;1997年,4796万元;2007年,1.27亿元。2008年大寨村民的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远高于同期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nbsp  郭凤莲表示,拓展“大寨”品牌,要与企业的诚信经营紧密联系起来,还要避免企业违规行为损坏“大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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