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诉上海仲雯公司商标侵权案在沪开庭

发布时间:2020-03-25 0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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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刘丹3月6日报道:5日,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公司(以下简称“LV公司”)诉上海仲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仲雯公司”)股东及经营者侵犯商标专用权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nbsp 本案涉及的三名被告分别为上海仲雯公司股东吴蓓雯及父亲吴云龙、吴蓓雯丈夫林益仲(参与经营)。

&nbsp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由位于上海陕西南路232弄1号的一品牌假货店引发,该店正是上海仲雯公司名下销售假货的地点。2008年4月10日,国际知名歌星席琳迪翁曾趁在上海开演唱会之机光顾此店,并购买了9大编织袋的仿冒名牌商品。此后,美国NBA球星科比通过经纪人又与该店店主接触,在来沪参加友谊赛时带队友来购买假货。

&nbsp LV公司认为吴蓓雯林益仲夫妇因销售LV假货侵犯了LV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nbsp 2008年8月2日,警方从该店内的暗门中搜查出大量假冒“LV”、“GUCCI”、“CHANEL”等注册商标的皮具、手表和服饰。同时,警方还搜出大量销售记录和账册。据统计,警方在该次行动中查获各类假冒世界名牌商品230余件,估值163万余元。

&nbsp 据介绍,自2001年起,吴蓓雯林益仲夫妇开始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商品。为了对销售假冒商标的违法贸易提供便利条件,他们成立了上海仲雯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夫妇俩长期销售“LV”等国际知名商标的箱包、皮夹和配饰等商品。2002年9月及2004年4月,、市工商部门查处并罚款。但面对巨大的经济诱惑,夫妇二人仍继续购置专门的地点作为假冒商品的库房和售假点,并雇人专门从事售假活动。

&nbsp LV公司认为,三名被告从2001年以来对“LV”商标专用权屡次侵犯,虽然工商、,但三被告不仅没有悔改表现,反而变本加厉,其主观侵权故意十分恶劣。为此,LV公司以吴蓓雯、。

&nbsp 据悉,“LV”品牌由法国人路易威登创立于1854年。100多年来,“LV”系列商标成为国际公认的高档品牌,享有世界顶级品牌的知名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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